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会员管理制度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是全省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辅机、附件)质量监督、安全监察、检验、设计、制造、经营、安装、使用、充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科研教育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本行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本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为规范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会员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会员必备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特种设备行业中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充装、修理、改造、使用、水处理和化学清洗等单位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五)个人会员: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同时交回会员证。
六、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