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省局《关于特种检验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我机构将举办一期锅炉检验资格考试(含补考、考试换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行政许可受理,且在受理有效期内的锅炉检验(GLY)申请取证人员。
2.已参加 “锅炉检验(GLY)”资格初次取证考试、有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而需要补考的人员。
3.持有锅炉检验(GLY)人员证且2023年需要考试换证的人员。
二、考试报名
1.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s://xksb.cnse.e-cqs.cn/adm-lic-psp/home/perPermit)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信息。
2.发证机关受理后,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http://219.141.208.170:8080/casei/website/examLoginAction!toExamLogin.actio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预约。
3.补考人员不用重复申请。
三、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5日,逾期将不能打印。
2.打印方法:登录管理系统,在“已预约的考试项目”中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四、现场报到及资料核查
1.现场报到(含补考)及提交资料日期:2023年6月8日。
2. 报到地点: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培训考核基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植物园路56号)。
3.资料核查为现场核查,通过比对网上申请资料,主要核查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现场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打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学历验证申请的不用提供原件);
(3)A类监察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相关信息
1.本次考试的理论采取计算机全省统考,实际操作考试参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进行。
2.考试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0日。
3.考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与相关用品: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需经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人证对比);
(3)开卷科目考试所用的法规标准及统编教材,其他资料禁止带入考场;
(4)参加现场实操考试的人员需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鞋等)。
4.请参考人员添加锅炉检验员考试QQ群:647112620。此次考试的考号、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安排等信息确定后在群内通知。
5.补考人员根据本人对应考核项目需补考的科目参加本次补考,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6.考试不收取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考试结果公布与查询
1.理论知识考试(闭卷、开卷)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结果可自行登录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http://hebjy.jyjcks.com/web/default.do)查询。
2.申请人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1个月以内向学会提出复核要求,学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20个工作日以内予以答复;对学会答复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诉。
3.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学会补考1次。
4.自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的规定重新申请受理,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七、联系方式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15831165497 18633061202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2023年5月23日
单位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账 号:5035670104000526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51130000506405259K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7楼 邮编:050091 培训考核部:0311-83861881 计财部:0311-83861850 业务部:0311-83861993 邮箱:hbtzsbxh@163.com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