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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 5A 级学会

最新通知: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计划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了做好2021年我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取换证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和行业内人员的需要,我学会制定了“2021年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计划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安排”,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安排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计划

2021年无损检测人员考试计划及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安排如下:

序号

 

报名截止日

考试日期

备注

01

RTⅠ级取证考试(第一期)

0407

0412日—13

/

02

UTⅠ级取证考试(第一期)

0414

0419日—20

/

03

MT/PTⅠ级取证考试

0421

0425日—26

/

04

RTⅡ级取证考试(第一期)

0507

0521日—22

取证补考报名截止日0519

05

UTⅡ级取证考试(第一期)

0523

0606日—07

取证补考报名截止日0604

06

MT/PTⅡ级考试换证(第一期)

0608

0609日—11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07

MT/PTⅡ级取证考试

0615

0629日—30

取证补考报名截止日0627

08

RTⅠ级取证考试(第二期)

0904

0909日—10

/

09

UTⅠ级取证考试(第二期)

0911

0916日—17

/

10

UTⅡ级考试换证(第一期)

0922

0923日—25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11

RTⅡ级考试换证(第一期)

0926

0927日—29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12

MT/PTⅡ级考试换证(第二期)

1009

1010日—12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13

RTⅡ级考试换证(第二期)

1013

1014日—16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14

RTⅡ级取证考试(第二期)

1017

1031日—1101

取证补考报名截止日1029

15

UTⅡ级考试换证(第二期)

1102

1103日—05

换证补考同考试换证

16

UTⅡ级取证考试(第二期)

1106

1120日—21

取证补考报名截止日1118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时间:202108

承压类、机电类、气瓶检验员继续教育

培训考试地点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培训考核基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植物园路56号)

二、相关说明

学会将在考试或培训前30天左右,在河北特种设备网(网址:http://www.hbsea.org/)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具体的考核或培训通知。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对个别项目的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时,将提前在学会的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hbsea.org.)和学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随时关注学会网址该版块的各项更新及学会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信息,以确保提前准备,按时参加相关考试或培训。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取证和换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需换证的人员。为保证检验人员检验资格顺利延续,资格证有效期在2022年到期的持证人员,未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过相应继续教育培训的,需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如需进一步咨询,按照以下方式与我学会培训考核部联系:

培训考核部办公室电话:0311-83861881

无损检测人员考试联系人:肖一川   15831165497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联系人:李建业  13785196199 

附件: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取证和换证相关要求;

        2、取证申请条件。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取证和换证相关要求

按照TSG Z8001-201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新《考规》)的要求,申请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登录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发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heb.jyjcks.com/)进行申请,新用户初次登录需注册,按照管理系统的要求和提示,进行填报和资料上传,申请表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经本人签字上传。

无损检测人员取证和换证方式分为取证考试、取证补考、免考换证、考试换证和换证补考,除免考换证不需要参加考试外,其他方式应参加我学会组织的考试。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省级发证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导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至考试正常举行。

1、 取证考试

取证考试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发证。

1)申请

申请人应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取证申请条件详见附件2

2)受理

申请后,当管理系统报名状态栏显示“发证机构审核通过,考试机构未审核”时,表示已经受理。自受理之日起,申请人应当在2年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检测人员证》。

3)考试

受理后,需要参加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地点(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培训考核基地)进行现场考试报名和接受资料核查。

考试报名及资料核查时间,为管理系统中公示的该项目取证考试计划报名截止日当天,主要是现场核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视力证明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资料核查合格后,管理系统申请项目报名状态栏显示 “资料审核通过”,表示考试报名成功可以进行考试了。

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考试机构在管理系统中公布考试成绩,并将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发证机关。

4)发证

发证机关收到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并将《检测人员证》相关信息上传到“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示,其后的《检测人员证》的制作、邮寄工作亦由发证机关负责。

2、取证补考

取证补考程序与取证考试程序相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新《考规》实施后取证考试不合格人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

2)取证补考申请时,持有的Ⅰ级资格证书、有关行业或者专业组织颁发的级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持失效Ⅱ级资格证书申请补考的,补考当天原Ⅱ级资格证书失效不能超过5年。

3)现场补考报名及接受资料核查时间,为管理系统中公示的该项目补考考试计划报名截止日当天。

4)取证补考,随该检测项目和级别的取证考试一同进行。

3、免考换证

免考换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发证,其中申请、受理环节与取证考试相同,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免考换证条件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满足下列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Ⅰ级无损检测人员满足下列第②项和第③项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

① 上次为考试换(取)证的;

② 申请换证的相应项目和级别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未中断执业6个月以上